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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居住延期许可(Visitor Record)

加拿大的临时访问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。在有效期内,持有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进入加拿大探亲访友、旅游、商务考察等,但入境一次最多准许在加拿大停留6个月。住满6个月时,必须离开加拿大,然后可以重新入境。如果签证持有人因故需要在加拿大停留6个月以上,需要在住满6个月之前的30天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延期停留的申请,即申请一个“延期访问许可”(Visitor Record)。

申请visitor record 需要提交以下文件:
  1.申请表格
  2.护照复印件
  3.延期居住的理由的解释信
  4.有关延期的证据文件
  5.照片
  6.申请费

Visitor Record 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。如果6个月后需要继续停留,可以再递交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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